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文山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坚定信心,团结拼搏,以高度的政治担当和驰而不息的精神,切实履行职责使命。
二、牢记宗旨,为民司法,锐意进取、努力工作,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精诚团结、维护大局,始终坚持讲团结、顾大局,自觉维护班子团结统一,不断提升服务保障和能力水平。
四、清正廉洁,拒腐防变,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的进取精神,恪尽职守、履职尽责,全身心投入新的工作当中。
承诺人:杨 明
2021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