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全面提升宗教事务法治化管理水平,受省人大常委会的委托,6月23日至26日,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熊朝康带领执法检查组到文山、砚山、广南三县(市),开展《云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工作。
执法检查组来到宗教活动场所、社区等地,通过实地查看、资料核验、座谈交流等形式,全面了解《条例》贯彻实施的情况。
熊朝康要求,要擎旗定向,铸牢法治之魂。深刻认识宗教工作法治化是社会稳定的重要保障,扛牢贯彻实施《条例》的政治责任、工作责任,强化依法管理,铸实法治根基。要靶向发力,根除病灶之源。坚持问题导向,发扬“钉钉子”精神,以“清单化+销号制”推进存在问题解决,推进《条例》更好贯彻实施。要示范引领,汇聚创新之力。提炼砚山“五进”工程、广南“网格化”管理等经验,推动试点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提升全域治理效能。要长治久安,织密智慧之网。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提升宗教事务信息化管理水平,深化智慧监管赋能,推动管理模式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