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公布实施两件地方性法规

作者:王征艺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22/12/8 15:06:45     点击数: 103698          

在全州上下深入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之际,《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文明条例》)和新修订的《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河道条例》)已于2022年11月30日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

《文明条例》的颁布,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标志着我州通过立法,进一步规范市民文明行为、提升市民公德意识和文明素质、推动各级各部门在文明行为促进、管理和执法以及提高城市社会文明程度等方面厘清职责任务,有据可循、有法可依。《文明条例》全文共5章33条。

《河道管理条例》的修订,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具体行动,该条例从制度层面探索水生态入法、实施水资源共治、创新水发展模式,把爱护河流、珍惜河流、保护河流、开发河流的共同愿望转化为全州各族人民的情感认同、行为习惯、实践价值、发展路径,进而推动河(湖)保护制度化、开发法治化、利用价值化,不断提高依法治河能力和水平,增进人民福祉、造福人民群众。《河道管理条例》全文共5章3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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