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人大】马关人大:“闭环监督”让审议意见不再“躺平”

作者:张文典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25/5/12 21:46:22     点击数: 4333          

  审议是地方人大集体行使职权、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监督工作的重要形式。近年来,马关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制度化规范、清单化交办、严格化督办、公开化反馈的“四化”机制,构建起从问题发现到解决的闭环监督机制,推动审议意见从“纸面”落到“地面”。


  审议监督“制度化”夯实法治基础

  为强化审议意见办理的法定性和规范性,县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着力健全“调查研究—会议审议—意见交办—跟踪督办—结果反馈”的全链条监督机制。2020年7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马关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意见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24年7月,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结合新形势、新要求对《办法》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审议意见的提出程序、责任主体、办理时限及督办要求。该《办法》的制定与完善,既是落实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监督权的具体举措,也为“一府一委两院”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执行效能提供了制度保障。

  审议意见“清单化” 强化问题导向

  为有效破解审议意见宏观、办理落实难、效率低等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创新推行“问题清单”管理模式。在原有审议意见基础上,通过整合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专题调研成果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围绕县委决策部署和民生热点,以“审议发现问题+审议建议”为主要内容,提炼重点形成问题清单,精准交办“一府一委两院”研究办理,确保审议意见有效落实。自实施交办审议意见“问题清单”以来,累计发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行政检察、学校食堂食品配送等审议意见“问题清单”28份,“一府一委两院”逐条分析、汇总上报落实情况,推动实现“审议一项议题、解决一类问题、促进一项工作”的叠加效应。

  督办程序“严格化” 确保整改实效

  针对审议意见“重答复、轻落实”的问题,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审核+测评”督办机制。一方面,要求“一府一委两院”及时研究县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审议意见,并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办理情况报告,由人大相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进行初审。初审成熟的,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初审不成熟的,反馈“一府一委两院”进一步整改完善,必要时提请主任会议审议。另一方面,以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是否满意作为审议意见办理效果的衡量标准。《办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在听取承办单位关于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报告后,应当组织对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以量化指标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对连续两次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采取通报批评、作出书面检查或依法提出质询案等方式处理。自《办法》修订以来,共对代表建议办理、婚姻家庭纠纷调处、政府债务管理等14项工作的审议意见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其中满意13项,基本满意1项。

  审议结果“公开化”提升监督透明度

  为提升监督透明度,县人大常委会构建“双通报一报告一公布”机制。《办法》规定:“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审议意见及‘一府一委两院’对审议意见的办理情况报告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通报,并将审议意见办理情况满意度测评结果通过一定形式向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府一委两院’主要负责人通报,同时向县委报告,必要时向社会公布。”此举增强了人大监督的透明度,调动了群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积极性,形成“人大监督+社会监督”的协同效应。自《办法》修订以来,已通报满意度测评结果3次;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将2024年代表建议办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等7项工作的审议意见及办理情况报告汇编成册印发全体代表,作为会议期间审议参阅文件,最大限度提升审议质量及监督效能。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通过实施闭环监督,系统性破解审议意见“文本建议空转、整改落实梗阻”难题,让审议意见不再“躺平”,真正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利器”。下一步,县人大常委会将进一步深化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探索,在守正创新中不断提升监督质效,推动人大监督与法治建设、民生改善深度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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