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4年个人履职情况报告如下,请予评议……”在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马关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结合部门工作,认真审议6部门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提出审议意见,并开展满意度测评。
会上,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等6名人员向县人大常委会口头报告个人履职情况,述职人员在会上亮出了各自2024年的履职“成绩单”,内容涵盖依法履职的工作成效,并就执行人大决议决定、办好代表建议、研究处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等情况作了详细汇报,同时分析了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步工作的努力方向。

近年来,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围绕加强任后监督、依法履职尽责、提升监督刚性、探索实践创新、制度机制完善等方面,做了许多探索和有益尝试,取得了一定成效。
马关县人大常委会结合行使人事任免权不断探索创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严格依法人事任免的同时,切实强化干部任后监督,每年例行开展述职评议,形成常态化机制。2022年8月1日,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要求任后监督对象中的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以及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每年向县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经主任会议研究,随机抽取部分人员在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口头述职,同时,将述职报告汇编成册印发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分组会议上进行审议。
在每年年初的常委会会议上,随机抽取部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口头述职,其他人员书面述职。“抓改革创新促经济发展的力度还不够,统揽全局、服务经济发展的能力还有待加强,行政执法和建议办理情况还存在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发扬成绩,改进不足。”述职人员说出履职成效,直面差距和不足,提出下步工作打算。
在评议会上,还会对述职人员开展满意度测评。在测评表中设置了4个测评要点,每个测评要点25分,总分100分。测评会上,常委会组成人员将述职人员的评议与平时人大调研走访、代表视察等监督情况结合起来客观公正地“打分”,随后工作人员统计测评结果,在全体会议上由主持人当场宣布,测评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如何有效运用测评结果?《马关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后监督实施办法(试行)》第七条中提到:“在开展述职评议后,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应当及时将审议意见和满意度测评结果书面通报相关机关,作为相关机关了解考察‘一府一委两院’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以及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这一做法,为县委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同时,将审议意见反馈给述职人员,述职人员在次年的述职报告中一并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做实审议意见整改落实的“下半篇文章”。
马关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已随机抽取“一府一委两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述职评议14人,测评结果均为满意,书面述职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