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民生”实事须先听“民声”

作者:选联工委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21/5/28 10:28:33     点击数: 69783          

为探索政府要办的民生项目如何与百姓需求“合拍”,2021年,州人大常委会注重改革创新,加强顶层设计,研究制定《文山州开展民生项目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方案》,确定2021年在文山市部分乡(镇)先行开展民生项目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推动政府决策由“为民做主”变为“让民做主”、人大监督由“事后跟进”变为“全程参与”,不断丰富人大代表履职形式,增强人大代表履职动力。截至目前,文山市东山、新街2个试点乡遵循“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实施、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群众选、代表定、政府办、人大评”的思路,试点工作进展顺利、扎实有效。

一、加强领导,确保试点落地。群众有所呼、人大有所应。2021年3月以来,为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州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具体负责试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确保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按照“征集、初定,审议、票决,监督、评估”三个阶段六个环节实施。文山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州人大常委会试点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召开党组会议商议,2021年上半年选择东山乡、新街乡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及时印发了《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积极指导试点乡结合工作实际,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将票决制试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问情于民,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指导,依法依规实施。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文山市试点乡于上半年人代会前,通过多种方式全方位征集民生实事项目,充分组织代表深入走访调研,精心精准论证项目,最大程度地把人民群众意愿体现到民生实事项目之中。项目征集后,按照“急需先立、成熟先立、好中优立”的原则,召开人大主席团会议确定提交人代会票决候选项目共24件(东山乡12件、新街乡12件)。在乡人代会上,将试点候选项目书面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并由乡长就候选项目的确定过程和每个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实施主体、投资额度、资金来源、完成时限、相关要求等)作说明,参会代表们通过充分酝酿、讨论和审议,采用票决的方式,最终选出了符合乡情实际、贴合民生诉求、促进发展有力的20件项目(东山乡10件、新街乡10件),项目包括产业道路建设、饮水工程建设等群众急需解决的惠民事项。通过投票方式决定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使人民群众通过人大代表参与到重大事项的决策上来,实现从“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的转变。

三、强化监督,确保项目质量。项目体现“民生”,须先倾听“民声”。州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兰朝明,先后两次带领州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等有关同志深入试点乡开展调研指导、座谈交流,充分听取意见,推动试点工作开局良好。文山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指导,由常委会主任带队,分管副主任和具体委室人员负责,对候选项目确定、票决程序等各环节进行指导和监督,对票决确定项目采取不定期实地查看、座谈交流等方式进行督查,对进度滞后项目重点关注,确保所有项目按进度推进。试点乡人大主席团结合年度监督和日常监督,制定项目验收标准,通过听取汇报、集中视察、实地调研等方式,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工作。通过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监督环节覆盖从项目产生到项目完成全过程。截止目前,试点乡20件民生实事项目进展顺利,其中已完成项目建设9件,正在有序实施11件。

重大事项决定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一项重要职权。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生动实践,是健全完善人民代表当家做主制度体系的积极探索。州人大常委会将继续指导监督2021年上半年试点乡实施项目建设,确保实现“让人民群众参与、让人民群众作主、让人民群众受益、让人民群众满意”成效的同时,适时组织启动文山市2021年下半年1—2个乡(镇)开展票决制试点工作,全面总结提炼试点经验,研究制定《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民生实事项目筛选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从2022年起在全州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工作,推进加强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努力在不断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作出文山有益探索和创新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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