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州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州信访局局长,我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履职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推动实践。
二、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政治责任。自觉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要求,坚持把信访工作融入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谋划落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履行信访工作职责,全面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更好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切实扛牢“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
三、率先垂范发挥“头雁”作用,带头廉洁自律。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面,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州实施办法,率先垂范,坚守“底线”、不越“红线”、远离“高压线”。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制度,杜绝“一言堂”问题发生。认真落实州委“清廉云南”建设文山行动工作部署,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持之以恒加强对干部职工教育监督管理,着力打造一支对党忠诚、恪守为民之责、善做群众工作的高素质信访工作队伍。
承诺人:文仲武
2024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