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文山州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在此,我将以此任职承诺为鉴,不断提升自我,郑重承诺如下:
一、坚守法治精神,忠实履职。坚决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守法治精神,以法律为准绳,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把讲政治和讲法治有机结合起来,坚决捍卫党的全面领导。
二、遵守法律纪律,依法履职。始终严格遵守宪法、法律,以人民为中心,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严格依法办案,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客观、公正的对待和处理每一个案件,确保案件的调查、审查和起诉等各环节工作严格依法进行,积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严以律己,廉洁履职。严格要求自己,执行好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各项办案规定,遵守检察职业道德,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群众监督,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承诺人:付开丽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