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九条第四款规定,2018年12月20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37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至2021年立法规划》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如下:
一、2017年完成制定《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
二、2018年完成修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三、2019年完成修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
四、2020年完成制定《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乡村公路管理条例》。
五、2021年完成制定《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富宁坡芽文化保护管理条例》。
现予公布。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