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李永忠等二名同志辞职的决定

(2026年10月28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作者:文山州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26/10/28 15:49:30     点击数: 7833          

  因工作调整,李永忠、庄宇二名同志申请辞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文山州人大常委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州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李永忠、庄宇二名同志辞去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副州长职务,并报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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