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文山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任命我为文山州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党性修养和履职能力。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检察业务学习,不断提升依法办案和为民服务水平。
二、认真履职,接受监督。切实履行检委会委员职责,依法、公正、规范、文明执法。自觉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崇尚宪法和法律,清清白白做人,认认真真做事。
承诺人:黄崇铭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