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行财科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20/9/24 0:00:00     点击数: 95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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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是履行民族自治地方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人事任免权等职能职责。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突出主题教育,政治建设有新加强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和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理论清醒保证政治坚定,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一年来,举行州人大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领导干部共撰写理论文章和心得体会70余篇,理论武装不断得到强化。

(二)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方向。始终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扛牢扛实重要政治机关的职责使命,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决策部署,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向州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请示报告年度工作要点、立法规划计划、监督工作计划,及时请示报告法规草案审议和工作中的其他重大事项,确保人大工作与州委的决策部署思想上同心、目标上同向、行动上同步。一年来,共向州委报告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工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25项。

(三)抓实主题教育,坚守初心使命。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围绕“理论学习有收获、思想政治受洗礼、干事创业敢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清正廉洁作表率”的目标任务,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主题教育取得显著成效。常委会机关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认识进一步升华,思想政治和党性作风得到进一步锤炼,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精气神进一步提振,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进一步密切,促进了机关作风和政治生态持续好转。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共召开专题会议4次,开展现场教学2次,开展专题调研6个,讲授专题党课6场,开展集中研讨8次,开展专题辅导3次,撰写理论文章260余篇,整改问题16个。

二、突出主导作用,立法工作有新进展

(一)修订颁布两件条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精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做好《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修订)》后续工作,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批准,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6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法制保障。

(二)开展《三七条例》修订工作。根据州委将三七产业作为我州千亿元产业培育的重大部署,及时启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修订工作,共召开座谈会7次、论证会6次、听证会1次、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9次、先后作了11次修改完善,形成条例修订草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三)开展《自治条例》修正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的统一部署,及时启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自治条例》修正工作,助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经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将修正草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四)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举办全州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业务培训,为我州地方立法和备案审查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奠定了基础。完成审查备案规范性文件1件,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突出发展大局,监督工作有新成效

(一)助推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紧盯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针对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下滑的问题,提出高度关注投资、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用好对外开放政策等建议。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对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全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对我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情况开展调研,推动惠企政策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对边境管理条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服务对外开放和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为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依法审查和批准了我州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37.02亿元,督促用好用足国家政策,形成有效支出。对州“三个三十”重点项目建设专题询问所提10个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实地查看了11个项目建设现场,助推重点项目建设。

(二)加强脱贫攻坚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始终把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监督重点,对全州贯彻实施《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增强依法扶贫、依法治贫意识,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发挥积极作用。聚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点,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2018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督促政府强化法治思维,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加强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建设,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深入推进环境状况持续改善。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对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以解决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为重点,扎实推进水环境质量持续好转。同时,按照州委的统一部署,常委会领导严格落实河长督察工作,对红河水系7条河流4个水库的河(湖)长制工作落实和保护治理情况进行督察22次,指出3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督察意见,推动严格依法依规治河治湖。

(三)加强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监督。依法审查财政决算和预算调整,听取和审议2018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2018年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2019年1至6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依法作出相关决议。为进一步摸清我州国有资产“家底”,组织对8县(市)2018年地方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文山交通投资建设集团公司等4户企业整合重组以及资产管理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听取和审议关于2018年全州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和地方企业(含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促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从源头上提高财政配置资源的效率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州委童志云书记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批示,组织对2017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对审计查出问题的10个项目36个整改问题逐项检查,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促进州人民政府出台了《文山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增强了审计监督实效。

(四)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建设。围绕《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目标,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计划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审议意见,推动补齐教育“短板”。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全州健康扶贫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推动我州健康扶贫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以来殡葬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惠民政策落地落实。听取和审议州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将文山州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的议案》的情况报告,推动全州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视察报告得到州委主要领导批示。对全州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有效促进和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传承利用。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我州贯彻实施《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形成执法检查报告,为推进《云南省边境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作出积极努力。对全州旅游产业发展专题询问所提问题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调研,助推我州旅游业健康快速发展。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我州贯彻就业促进法的情况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完善就业政策。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州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推动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五)推动法治文山和谐文山建设。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首次对监委工作开展专项监督,对文山州监委监察对象覆盖机制工作情况开展专题调研,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对州人民政府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调研和审议,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党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决策部署,听取和审议全州公安机关2018年以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报告,促进依法打击黑恶势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对全州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专项视察,州委童志云书记对视察报告作出:“请有关部门重视吸收人大视察的建议,深入推动我州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批示,有力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对我州实施监狱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加强对刑罚执行情况的监督。大力推进公正司法,听取和审议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州人大常委会执行工作审议意见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促进执行质效提高。用心用情办好来信来访,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9件次,督促维护公民和法人组织合法权益。

四、突出民主决策,决定工作有新强化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制定了《关于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办法》,规范了债务“借用管还”各个细节,提高政府防范化解债务风险能力。一年来,依法批准了《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提前发行2019年部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的议案》《文山州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文山州2019年新增政府债务限额及分配意见的议案》,有力推动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切实保证了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五、突出法定程序,任免工作有新发展

常委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严格任免程序,规范权力运行。严格执行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主任会议审议、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成人员票决、颁发任命书、向宪法宣誓、公开履职承诺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职后的监督,不断增强其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做到“任前知情、任中知人、任后知行”。一年来,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3人次。其中,任命47人次,免职55人次,接受辞职1人,组织新任职人员向宪法宣誓46人,履职承诺46人。

六、突出主体地位,代表作用有新发挥

(一)保障代表参政议政权利。一年来,共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加党风廉政社会评价、行业评议、论证会等活动30人次。组织50名州人大代表列席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一府一委两院”开展的有关活动70人次,切实保障代表参政议政权利。

(二)推进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把加强基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践载体,围绕省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人大代表活动阵地“两个必建”的目标任务,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州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强力推进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全州已建成104个乡(镇、街道)规范化人大代表工作站,达标率100%,在957个村(社区)建成代表联络室,达标率100 %。

(三)增强代表建议督办实效。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共提出建议159件。常委会将8件建议列为重点督办建议,将13项建议列为人大代表建议专项经费补助办理事项。州政府共投入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补助经费200万元,拉动州县(市)及部门资金2980万元。如文山市代表团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修建文山市平坝镇底泥村山后小组942米三面光沟的建议》,在州级安排20万元专项补助经费的基础上,市镇配套50多万元,切实为人民群众办了好事实事。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州人民政府关于州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州人大代表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视察和评议,督促意见建议的办理落实。2019年,代表建议答复率100%、满意率100%、解决率达54.08%,一批涉及民生领域的代表意见建议得到落实。

七、突出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有新成果

常委会党组专题研究脱贫攻坚工作5次,调整充实了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完善领导挂钩联系工作责任制,在稳定5名驻村工作队员的基础上,增派机关干部轮流驻村开展帮扶工作60余人次。深入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专项行动,由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到挂钩的5个县8个村委会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查缺补漏工作。以美丽宜居村庄建设为目标,以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通过指导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技术培训、无偿提供农资等帮扶措施,鼓励群众积极发展产业,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将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相融合,定期派出党员干部为基层党员上党课,夯实基层基础,建强战斗堡垒。不断夯实发展基础,改善居住条件,注重教育卫生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一年来,常委会直接投入帮扶资金723.42万元,协调引进资金204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引导发展烤烟、生姜、山岛、辣椒、李子、刺梨等产业3000余亩,举办培训班7期,培训群众808人,组织劳务输出718人。

八、突出自身建设,履职能力有新提升

(一)党建工作持续加强。坚持把党的建设作为机关建设的灵魂和总抓手,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示范创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在州人大机关落细落实,压实主体责任,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廉政教育,强化重点领域监督,抓实专项整治。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敢于担当、求真务实、严格自律的新风正气,机关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明显增强。进一步理顺人大机关机构职能,圆满完成州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改革任务。

(二)作风建设持续深化。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肃清秦光荣案流毒影响和付加兴案恶劣影响,坚持“以案促改”,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州实施办法,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紧盯重要节日,加强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深入开展“六个严禁”、“天价烟”、收送“红包”、“九种人”以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9项专项整治。一年来,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45份,派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清单68人次236条。

(三)宣传工作亮点纷呈。文山州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期间,组织开展“代表通道”、“局长通道”采访,在全省地州市人大中属首创。配合省人大做好“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40周年”宣传工作,上报文山人大工作亮点、代表履职故事等10余篇。我州组织的9篇文稿被“云南地方人大常委会成立40周年文集”收录。组织采写的《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一文在“云南改革开放•文山卷”刊发,常委会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纪实文章在云南人大杂志刊发。多形式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系列活动,“我和我的祖国”快闪获社会各界纷纷点赞,进一步凝聚了机关干部爱党爱国热情。组织新兴媒体“掌上文山”、“视听文山”对全州健康扶贫工作情况和州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专题询问进行全程直播,浏览量达20多万人(次),参与人数7600多人(次)。不断提高文山人大杂志和人大网站质量。

(四)意识形态持续巩固。坚持和加强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加强对人大杂志、人大网站建设管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以巩固全国文明单位为抓手,深入开展道德讲堂、扶贫济困、捐资助学、志愿服务等系列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按照中央和省州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创建工作,围绕“十有”目标,创新工作思路,丰富活动载体,扎实开展“十个一”活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与此同时,认真做好常委会机关保密、群团、综治维稳、档案管理等各项工作,为巩固全国文明单位成果、构建和谐文明机关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信息中心

3.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后勤管理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人大常委会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5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6人)。根据2019年机构改革文件精神,我单位厅级领导7人属于不占编制人员,厅级干部2人属于不占编制人员,驻会组成人员13人属于不占编制人员。属不超编制人员单位。

离退休人员62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59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收入合计2624.2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03.93万元,占总收入的91.61%;其他资金收入220.28万元,占总收入的8.39%;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56.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19年安排的项目宪法等法律宣传经费等项目经费比2018年项目略有所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支出合计2509.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75.05万元,占总支出的78.70%;项目支出534.67万元,占总支出的21.3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2.5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2019年项目支出较2018年项目支出略有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5.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26,主要原因分析人员增加等原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7.6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2.3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34.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65.07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压缩不必要的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主要是2019年全州人民代表大会的召开、州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召开、修订颁布两件条例、加强预决算审查和国有资产的监督工作以及组织各级人大代表参加“一委一府两院”开展的各项活动等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36.1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7%。与上年对比减76.10,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厉行节约,缩减人员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18.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4%。。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的基本支出1975.05万元,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代表工作等项目经费支出534.6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7.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缴费和离休人员工资、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福利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类)支出97.3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等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88.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政策为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50万元,支出决算为21.43万元,完成预算的87.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81.6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预算的5.84%。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度减少9.55万元,下降30.8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0.08万元,下降3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53万元。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厉行节约,节能减排。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占93.3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占6.6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万元。其中:用于公务车辆保险、燃油、修理等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0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其中共6批次,72人次。

国内接待费支出1.4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2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2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厉行节约,削减机关人员公用经费的10%。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差旅费、办公费有驻村工作队员的相关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文山州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891.3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18.61万元,固定资产873.44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减少)128.6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6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91.34 

618.61 

873.44 

 

184.50 

 

688.94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8.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总体自评为优,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2.财政拨款: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包括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其他非税收入。

4.其他资金: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 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差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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