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天,文山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任命我为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立案一庭庭长,我非常感谢组织的信任和关心,同时也深感使命光荣和责任重大。在此,我郑重承诺: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认真履职。首先,作为审判委员会委员,我将继续加强民事、刑事、行政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自己的法律知识,做到对参与讨论的每一件案件都以高度的责任心和严谨的法律态度对待。其次,作为立案一庭庭长,我将以身作则,带头办理疑难案件,并结合立案一庭的工作性质和工作特点,以“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和“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带领全庭人员全心全意的为广大人民群众和本院各部门提供全面、便利、优质的诉讼服务。
三、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我将严格管好自己,管好家人,管好本部门工作人员。认真执行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社会监督和公众监督。
四、坚持廉洁奉公。我将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工作纪律,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八项规定和《法官法》、《法官行为准则》规定,自觉践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严于律己,恪尽职守,敢于担当,坚决做到存公心、去私利,严底线、守纪律。
承诺人:唐丽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