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学习借鉴省内民族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高质量推进《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修订工作。5月17日至19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毅带领考察组到大理州就民族立法工作和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贯彻实施的先进经验进行考察学习。
在为期三天的考察交流中,考察组先后到大理州漾濞县苍山西镇光明村、金牛村,大理市双廊镇、喜洲镇和弯桥镇古生村等地,就《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苍山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旅游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海保护管理条例》、《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及村庄规划建设等情况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学习大理州立法实施成效和成功经验。大家认为大理州在加强民族立法工作中始终坚持突出重点领域立法、针对突出问题立法,通过立法有效解决了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问题,推动了生态、文化、旅游和谐共生,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同时在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生态文明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管理等方面的立法经验和做法值得充分学习和借鉴。
王毅要求,要认真学习借鉴大理州民族立法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解放思想,找准差距,明确方向,不断守正创新,高质量推动地方立法工作取得新成效。要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围绕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断拓宽民主立法的渠道,特别是在修订《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过程中,生动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要通过召开各种座谈会、实地调研、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广泛征求法律方面的意见建议,使法规真正体现党的意志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结合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立法,针对突出问题立法,不断增强立法实效性, 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不断强化立法能力建设,着力优化立法工作机制,有效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努力开创地方立法工作新局面,为全州改革发展、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