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两《条例》
修订启动工作协调会

作者:农智华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18/1/25 11:12:39     点击数: 134824          

为贯彻落实州人大常委会五次会议精神,顺利实施2018年的立法工作计划。1月11日,州人大常委会召开修订《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启动工作协调会,研究部署相关工作事项。

州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州政府法制办、州林业局、州环保局、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有关领导参加会议,会议由州人大法制委主任周兵主持,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陶开晖到会指导。

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了中共文山州委关于调整充实《文山州2017年至2021年立法规划》的批复、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关于调整《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2017年至2021年立法规划》的通知,对两个《条例》的修订背景、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参会人员围绕条例修订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讨论,就条例修订起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意见建议后,陶开晖副主任对下步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有关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原则,认真学习领会全国人大法工委{2017}297号函精神和省州人大常委会的具体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及时组成起草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二是工作要细化、要抓实,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做到有人负责、有人做事。三是要深入调研,搞清情况,起草单位要列出清单,做到情况明、底数清,精心组织调研、起草、论证等工作,协调对接有关单位形成合力,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完成文本起草任务。四是州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常委会法工委要提前介入,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指导好法规草案的起草、论证、修改等工作,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条例》修订工作按时按质提交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农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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