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关于对砚山县广南县推进
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作者: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20/7/9 9:21:16     点击数: 15180          


——2020424日在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文山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文山州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为做好州人大常委会审议州人民政府《关于2019全州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情况报告》,州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于323日至26日,深入到砚山县广南县13个乡(镇)22个村委会、17家农业龙头企业、15个农民合作社开展调研,实地查看部分种养殖基地,随机抽查走访建档立卡贫困户38户和非建档立卡农户24户,认真了解砚山县广南县推进农业产业扶贫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成效

  两县立足资源禀赋优势,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发展,切实把“输血式”扶贫逐步转化为“造血式”扶贫,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为促进农民脱贫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砚山县被列为云南省“一县一业”蔬菜示范创建县,广南县被列为云南省“一县一业”高峰牛特色县创建名单。2019年,砚山县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1378261953占全县贫困人口64777人的95.64%,人均增收5059元,占全县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的45%。广南县有产业发展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26945123457占全县贫困人口156557人的78.86%,人均增收1650元,占全县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的32.68%。

  (一)强化政策扶持驱动。两县制定出台加快推进产业发展扶贫政策措施,明确农业产业扶贫目标任务,推进产业发展规划精准细化到户、产业发展目标精准锁定到户、产业扶贫政策精准落实到户,产业扶贫取得积极成效。比如,砚山县出台了《砚山县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20172020年》《砚山县农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等系列措施,为推进产业扶贫提供政策保障

(二)强化资金保障推动。通过整合涉农资金、积极争取金融资金、鼓励社会帮扶资金等多种途径,建立健全扶贫资金投入增长机制,推进产业扶贫项目落地建设。2019年,砚山县投入产业扶贫资金15412.73万元,占全县涉农整合资金总额41156.92万元的37.4%,覆盖11个乡(镇)79个贫困行政村14840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广南县投入产业扶贫资金39441.53万元,全县涉农整合资金总额114784.67万元的34.36%,覆盖18个乡(镇)174个贫困行政村2694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比如,广南县底圩乡积极整合资源资金,强力推进“一乡一业”茶叶产业发展,2019年茶叶管护面积达20万亩,实现综合产值3.29亿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增收5236元,占人均纯收入的72.18%,已成为群众增收致富的重要产业。

  ()强化经营主体带动。积极引进和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探索推行“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组织方式,大力推广“利益联结、产业托管、合作帮带、订单农业、租赁返聘”经营模式,带贫减贫能力有新提高。截至2019年底,两县累计培育农业龙头企业72其中省级16州级9县级32累计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1089其中国家级6省级41州级43县级99个。砚山县平远镇党委政府积极引进禾兴高原薯业有限公司,在差黑村委会流转土地3000亩,建设优质高效马铃薯示范基地,辐射带动群众发展马铃薯产业,由2018年的1.86万亩增加到2020年的8.35万亩,覆盖阿三龙、车白泥等19个村委会,2020年预计实现纯收入2.4亿元,其中档卡户165户种植680亩,实现纯收入204万元,示范引领作用明显。广南县珠琳党委政府积极引进绿晟蔬菜种植有限公司,在阿卡村委会黑马村小组流转土地1000亩发展蔬菜产业,探索推行“公司+村集体+基地+贫困户”经营模式,村集体将争取的产业扶贫资金634万元,投入基础设施建设形成固定资产入股公司,2019年村集体把公司兑现的收益资金50.72万元实行“二次分配”,10%的资金作为村集体收入,90%的资金按照“奖勤罚懒”的方式,再分配给贫困户,部分群众已成为流转土地拿租金、基地务工拿薪金、勤劳致富拿股金”的“三金”农民。砚山县阿猛镇千庄村委会地棚村小组贫困户杨金顺家庭成员5人,通过参与农民合作社自主发展蔬菜产业,2019年实现经济收入8万元,过上小康生活。广南县南屏镇花榜村委会格来坝村小组贫困户娄忠录家庭成员4人,参与农民合作社自主养殖高峰牛6头,2019年出售牛3头,新增纯收入1.96万元实现脱贫增收

  (四)强化科技扶贫促动。探索建立“资源集成整合、信息相互交流工作相互配合”科技扶贫机制,加强对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强化产业发展科技服务,构建形成“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贫困户”技术推广服务模式,积极引导贫困群众发展扶贫产业。比如,砚山县全面实行科技部门挂钩乡(镇)包村制度,成立11个产业发展工作组,具体负责指导农业产业发展。认真落实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工作制度,在全县105个村委会(社区)遴选305名产业指导员,明确工作职责,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农科人员指导服务。

  (五)强化电商扶贫联动。推进“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加强电商扶贫平台建设,强化电商扶贫服务设施建设,加大电商人才培训,推动农产品出村上,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促进贫困地区产品变商品“电商+农产品”模式,已成为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提升农产品质量的新动力。2019年,砚山县实现网络零售额5.51亿元,其中农产品销售额3200万元;广南县实现网络零售额0.65亿元,其中农产品销售额701.7万元。比如,砚山县电商中心通过微店、淘宝组织销售王国米线系列产品,2019年实现销售额55万元。

  、存在困难问题

   产业扶贫,是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的“硬核”。但从实地调查研究情况看,两县农地规模化、农业产业化、农民组织化、农商融合化和农民知识化不高,农业产业仍处于“散小弱”发展阶段,拉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农业经营性收入占比不高,离实现长期稳定脱贫目标还有差距。

   (一)产业发展基础性条件差。两县石漠化程度严重,少土缺水、土壤贫瘠、地块零星分散问题突出,发展现代农业困难多农业产业基础设施薄弱,特别是农田利和运输道路建设滞后产业发展成本高,阻碍了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聚集,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  

(二)产业发展定位不够精准。部分地区对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认识不足,对资源禀赋的比较优势研究不深,综合考虑产业发展是否适合区域特点以及潜在的风险因素不多,产业选择布局不够精准,存在产业结构单一,产同质化现象。全产业链谋划发展不够,尤其是加工和营销环节比较薄弱,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层次不高  

(三)产业发展组织化程度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发展质量不高,覆盖面不广,辐射带动能力不强。新型经营主体与农民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收入主要是土地流转收益和劳务收益,而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不多,尚未形成紧密的产业利益共同体。部分农民合作社运行管理不规范,有的名存实亡,没有开展实质性生产经营活动,农民参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产业积极性不高

(四)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不强。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少、产业链条短,初加工产品多、中高端产品少,产品附加值低、市场竞争力弱。部分地方特色产业和产品优势不明显,农产品品牌建设滞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争创品牌意识不强、意愿不高,没有真正认识到品牌的价值和作用,存在有产品无品牌、有品牌无影响的现象,农产品知名度不高,叫得响的品牌寥寥无几,农业产业仍处于传统发展阶段,“增产不增效”的问题亟待破解

(五)电商扶贫成效还不理想。农村电商物流网络设施不完善网络体系不健全,农产品市场信息不、产销对接不足、流通环节不畅、营销成本高。农村电商应用人才缺乏,转变营销理念和营销模式缓慢,影响了电商发展和农产品销售。农产品标准化、规模化、在线化程度不高,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网络营销品牌缺乏,难以同网络销售对接,农产品销售还停留在仅满足于本地市场的“提篮叫卖”上,线上网络营销额占比低(均在10%以下),尚未形成稳固的产销价值链。

(六)产业资金存在安全风险。为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全覆盖,部分地区通过把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产业扶贫资金整合入股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存在“一股了之”的问题,生产经营监管机制缺乏,尽管贫困群众每年获得一定比例的分红收入,扶贫主体和扶贫对象之间衔接机制不完善,贫困群众参与自主发展产业的积极性不高,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自然性、经营性、市场性、技术性、道德性等风险原因,导致经营不善而亏损,贫困户入股资金将难以按期赎回,这样不仅没有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而且对产业扶贫入股资金存在一定安全风险。

、工作意见建议

产业扶贫,是强村之本、致富之源、脱贫之基。两县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发展产业是实现脱贫的根本之策、要因地制宜把培育产业作为推动脱贫攻坚的根本出路”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巩固提升传统优势产业、积极培育壮大新兴产业”,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准确把握脱贫之“势”,精准推进脱贫之“事”,转变产业发展观念,完善产业扶持政策,调整优化资源配置,久久为功靶向发力,纵深推进农村产业革命,做强做优做大产业,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一)着力夯实基础补短板。统筹推进农田水利、运输道路、生产用电等配套设施建设,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中低产田地改造建设,争取建成一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高标准农田,不断改善农业产业发展条件,降低生产经营成本,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增强产业招商引资吸引力,为企业到农村发展产业、投资兴业奠定基础

(二)着力调整结构转型。围绕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和品牌化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经济效益为根本,综合考虑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发展潜力和环境容量等因素,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完善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破解产业发展同质化问题。坚持全产业链谋划项目建设,大力发展加工营销,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完善利益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推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原料基地共建、资源要素共享、联农带农紧密的富民乡村产业,把农业产业链延伸的增值收益和就业岗位留给农民,让更多贫困群众嵌入全产业链,增强自主发展内生动力,为实现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三)着力培育主体增活力。树牢“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产业、扶持农民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以龙头企业为带动、以农民合作社为纽带、以产业基地建设为基础,创新扶持发展政策,优化营商发展环境,引进和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产业规模大、综合效益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创建一批“市场+龙头企业+合作社+村集体+基地+农户”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推进生产模式工业化、质量模式标准化、管理模式现代化、加工模式链条化、营销模式网络化发展。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增强其发展活力、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建立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将符合条件的种养大户、专业大户纳入家庭农场范围,积极鼓励“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型农民发展家庭农场,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推行投资补助、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贴息贷款等方式,帮助经营主体破解“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不断丰富合作经营模式,促进产业体系化、链条多元化、产品规模化、形式多样化发展,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升扶贫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着力打响品牌拓市场。重视农产品品牌建设,充分发挥新型农民经营主体在品牌创建中的主力军作用,鼓励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建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推进农产品知名商标建设,打响“文品山货”区域公共品牌,提升特色农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开展农产品生产标准化、特征标识化、主体身份化、营销电商化认定,改造提升“老字号”、深度开发“原字号”、培育壮大“新字号”,创建一批“土字号”“乡字号”特色产品品牌,促进发展绿色优质、营养健康的农产品,增加多层次、多样化、个性化产品供给,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积极组织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电商平台等市场主体与产业基地建立长期稳定产销关系,发展股份产业、合作产业、电商产业、品牌农业等新型产业,开设文山农产品批发专区和实体店专区,让更多的农产品走出大山、进入城市、开拓市场。

(五)着力发展电商营销。加强农村电商配套设施建设,搭建营销网络平台,建全电商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农村电商市场建设引进培育电商龙头企业,支持进村开网络店。积极培育电商品牌,提升网络销售知名度和认可度,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以品牌效应促进营销升级,推进产品变商品增效益。培养农村电子商务人才,组织开展农村电商应用培训,解决群众“不会用”的问题。探索建立电商平台合作机制,借助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打造网上直销店和线上农产品销售点,使互联网这个“最大变量”成为营销农产品“最大增量”。探索推行“电商企业+经营主体+贫困户”模式,打破农产品“产、供、销”壁垒,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为精准脱贫提供精准助力。 

(六)着力防范风险保安全加强产业扶贫风险监测,健全风险预警机制,强化产业扶贫风险防范,完善风险处置措施,确保产业有发展、企业有效益、农民有收益。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广土地流转、订单生产、就业务工、生产托管、股份合作、资产租赁等带贫模式,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为贫困户脱贫增收提供多重保障。探索产业扶贫资金参与或入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四权分置”改革,明晰所有权、放活经营权、保障收益权、落实监督权,建立所有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经营主体、收益权归全体村民、监督权归乡(镇)政府的资金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产业扶贫资金产权明晰、循环使用、保值增值,统筹村集体和全体村民利益,收益由村集体进行“二次分配”,壮大集体经济,增加农民收入,防止“一股了之”和“泛福利化”等简单扶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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