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砚山西畴丘北三县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作者:      来源:文山人大网     时间:2020/7/9 9:59:45     点击数: 16538          

——2020618日在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文山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17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决定》,在两大诉讼法中增加了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的规定,标志着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在我国正式确立。实施公益诉讼制度,对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特别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审议好州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有效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要点安排,511日至13日,州人大常委会组成由常委会副主任陶开晖任组长,部分常委会委员、州人大代表及有关负责人参加的调研组,先后到砚山、西畴、丘北三县(简称三县)开展调研,实地查看了部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领域案件现场,分别在三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座谈会,听取了三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汇报和与会同志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77月以来,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和中央、省州党委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公益诉讼重点领域,积极行动起来,主动担当作为,探索工作机制,强化宣传造势,把公益诉讼作为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发展大局的重要途径,在安排部署、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截止20204月,三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94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91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3件。三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公益诉讼案件均为诉前程序,共向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94件,已办结189件,正在办理5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食品药品安全、英烈权益保护、安全生产及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涉及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分县的情况是:砚山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07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06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西畴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8件,均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件;丘北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9件,其中行政公益诉讼案件37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件。通过办案,三县共追回土地出让金、土地复垦、水资源等补偿费6800万元。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2017年以来,三县人民检察院坚持把公益诉讼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检察工作统筹谋划,牢固树立服务大局意识,聚焦公益诉讼重点领域,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注重将诉前检察建议与提起公益诉讼、司法办案与推动行政机关自行解决问题有效结合起来,切实担负起公益诉讼职责和使命,全力守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有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砚山县不断深化对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认识,积极担当作为,依法履行职权,坚持把公益诉讼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院领导任组长的专案组,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带头直接参与沟通协调、督办重点案件,采取有力措施,整合办案力量,在线索摸排和案件办理方面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推动公益诉讼案件通过诉前建议得到有效解决。西畴县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维护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职责,在全州率先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树立持续跟进监督理念,加强督促整改落实,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覆盖了法律授权的所有领域,全力守护国家和社会公益,不断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丘北县高度重视公益诉讼工作,组织召开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会,专题研究、安排部署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报告,开展了调研,提出了审议意见。

(二)主动争取支持,营造良好环境。公益诉讼工作是检察机关的一项全新的工作,涉及面广法律性、政策性强,离不开有关部门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和向政府、政协通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情况,尽力争取各方面对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视、支持和帮助,推动形成公益诉讼工作的强大合力,为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积极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人民法院的联系沟通协调,特别是把加强与行政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作为重要工作来抓,通过召开联席会议、联合制发文件等方式,解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遇到的困难问题,有力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加强与有关企业的沟通,既通过依法履职有效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又注重维护企业合法权益,避免社会矛盾激化,努力保护公益、服务企业、保障发展。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依法履职尽责。一是聚焦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开展公益诉讼。三县人民检察院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就是生产力的理念,围绕中央、省州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针对饮用水源地、能源资源、生物多样性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等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生态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项行动。砚山县围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精准发力,聚焦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城乡生活垃圾处置等关系民生的重点问题,充分运用公益诉讼检察职权,坚持打击保护、修复补偿、源头治理并重,拓展公益诉讼监督覆盖面,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西畴县针对扶贫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生活污水、铝土矿开采造成土地损毁、临时采石场复垦复绿、林地复垦等问题,向政府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企业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解决污水处理和生态恢复问题,开展复垦复绿,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丘北县加强对普者黑4A景区及周边生态环境污染问题线索的排查,针对景区水产养殖造成水体污染、通信基站“高楼”建设并乱堆垃圾及李某故意放火烧毁公益林等问题,分别向普者黑景区管委会发出检察建议、向县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着力保护好普者黑生态旅游这张名片,取得较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二是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开展公益诉讼。三县人民检察院高度关注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假冒伪劣问题,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公共利益行为,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和用药安全。砚山县强化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案件线索排查,联合有关部门开展专项行动,发现案件线索20余件,通过落实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市场监、住建、卫健等部门依法履职,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行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强化对社会公共利益及群众生命安全的有效保护西畴县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食品安全问题,深入农贸市场、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及网络餐饮销售点,组织开展专项监督,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件,并督查整改落实。丘北县围绕网络餐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办理公益诉讼案件6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三是聚焦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三县人民检察院认真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把保护公益的触角延伸至群众身边。砚山县在防控新肺炎疫情期间,积极发挥公益诉讼职能作用,针对废弃口罩处置问题,向县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发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增加设置了城区口罩专用垃圾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西畴县认真贯彻《英雄烈士保护法》,开展英雄烈士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侵害保护工作专项行动,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起检察建议4件,督促相关部门制止违规销售行为;针对安全生产、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农药使用、农用薄膜污染等领域侵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丘北县认真开展英雄烈士保护专项行动,针对市场上贩卖印有伟人头像冥币及烈士陵园管理不善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和单位发出检察建议4件,均得到整改落实;针对某松林出现大量病死猪的问题,根据职责分工不同,分别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对病死猪进行无害化处理。四是聚焦国有资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开展公益诉讼。西畴县针对铝土矿开采造成115.6公顷土地损毁问题,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相关企业分期缴纳复垦费2709.26万元,并开展复垦复绿;针对部分房地产企业拖欠土地出让金问题,向县自然资源局发出检察建议3件,督促追缴土地出让金5123.915万元;加强对人防建设费、水资源费等收费的监督,向西畴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2件,督促追缴197.92万元,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四)强化能力建设,提升办案水平。三县人民检察院注重加强公益诉讼制度建设,完善司法标准和程序,充分运用“两法”衔接平台,完善检察机关与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查、结果反馈等工作机制,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形成强大合力,确保公益诉讼检察监督规范运行。坚持把公益诉讼队伍建设放在重要位置,加强业务培训,强化基础保障,配强整合公益诉讼办案力量,强化人财物资源保障,购置配备专项办案设备,为调查取证提供基础保障,着力提升公益诉讼检察业务能力,切实提高办案水平和工作效率。

 

三、存在困难和问题

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涉及面广,工作推进难度大,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公益诉讼作为检察机关一项全新的工作,基层检察院对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认识理解还不够深入,信心不足,思考不多,实践不够;部分行政职能部门对公益诉讼制度的认识还不到位,配合检察机关办案不够积极主动。

(二)社会认知仍需提高。公益诉讼宣传不够广泛深入,内容不够丰富,社会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和配合公益诉讼良好的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造成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案源渠道单一。

(三)体制机制还不健全。公益诉讼制度不够完善和规范,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调查取证、勘验鉴定等方面的协调配合有待强化。

(四)能力建设亟待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量明显不足,技术能力和保障水平有待提升,难以适应工作需要,办理案件仍存在检察建议多,起诉少,办案能力、办案水平和办案质量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四、工作建议

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事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事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意义重大而深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围绕“公益”这个核心,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加大公益诉讼工作力度,构建良好的工作体制机制,努力把公益诉讼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一)进一步提高公益诉讼的思想认识。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文山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公益诉讼法治意识,积极支持和推进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努力构建“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检察主办、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公益诉讼工作格局。全州检察机关要进一步树立大局意识、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深刻领会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是紧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破解新矛盾的重要途径,自觉把公益诉讼置于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谋划推进,加强组织领导,立足职能定位,提高公益保护意识,强化公益保护合力,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强力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进一步压实公益诉讼的主体责任。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要牢固树立公益保护核心理念,紧密融入、服务和保障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公益诉讼主体责任,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注重诉讼、注重质量、注重效果,明确职能职责,把公益诉讼各项责任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责任部门、落实到具体责任人上。二是强化领导责任。加强对基层检察机关的领导,既要在办案工作上给予指导,又要对推进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主动给予协调,做好坚强后盾,增强基层攻坚克难的信心和勇气。三是提高办案质效。检察机关在立案、调查取证、发出检察建议、提起诉讼上要做到流程规范、取证合法、落实有力、适用法规准确,努力做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统一,全力推动全州公益诉讼工作再上新水平。四是完善协作机制。加强公益诉讼协调配合机制建设,健全完善信息共享、线索发现、案件移交、案情通报和办案协作等机制,形成各方积极支持配合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格局。

)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的工作保障。一是根据深化司法改革要求和公益诉讼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优化内设机构,强化职能配置,选优配强公益诉讼工作力量。要通过专业培训、庭审观摩、专题研讨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升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庭审应对能力。二是加强公益诉讼基础保障,加快推进公益诉讼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加强与公安、环保、林草、自然资源、市场监等执法部门案件信息共享,运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平台,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力度

)进一步营造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检察机关要通过通报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方式,大力宣传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在宣传广度、深度、效果上狠下功夫,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高公益诉讼的认知度和参与率。主动加强与有关司法部门及媒体沟通协调,把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介广泛开展宣传,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报道,增强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意识,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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