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4日在州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上
文山州人大常委会调研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州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计划安排,为审议好州人民政府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州人大常委会组成以陶开晖副主任为组长,部分州人大常委会委员、人大代表和州人大法制委、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州政府办、州司法局等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调研组,在3月12日专题听取州人民政府关于文山州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的基础上,于3月16日至19日分别到文山、砚山、富宁3个县(市)以及州生态环境局、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州文化和旅游局3个州属行政执法部门进行了调研。调研组采取召开汇报会、座谈会、抽查执法台账、走访等方式,实地走访察看了3个乡(镇)、1个街道办事处和5个县直部门,重点对公正文明执法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2019年,在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文山市、砚山县、富宁县(以下简称“两县一市”)人民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文山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行政效能不断提升。两县一市人民政府认真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不断提升行政效能,全面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落实行政审批制度,优化营商环境,加速项目审批,为企业开设“一窗通”窗口,落实“一部手机办事通”等工作;规范服务环节、收费、办理时限。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改进监管方式,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实行综合监管。如砚山县健全完善“放管服”改革组织领导机制,以“放”促“简”,推服促放,深入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共梳理出“直接受理”事项152项,“马上办”事项52项,“网上办”事项149项,“最多跑一次”事项 189项;富宁县扎实开展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以及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认真清理行政执法主体,规范审批程序,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能。建立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目录清单、投资审批负面清单、部门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等制度。2019年清理部门权力和责任清单共5592项,与2018年相比精减1741项;文山市开化街道办事处认真梳理街道办事处的行政执法职权、范围、权限,进一步明确行政执法责任,使行政执法工作责权明确,奖惩分明。
(二)严格执行行政决策程序,决策质量不断提高。两县一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以及《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工作规则》,严格执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砚山县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政府法制机构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制定印发《砚山县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试行)》(砚政办发〔2019〕64号),结合行业领域分类建立地方经济发展、工业经济发展、农业与农村发展等8个专家组,并由对应牵头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和实际情况提出专家库人选57人;加强对重大决策事项档案管理,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可追溯。2019年县、乡(镇)人民政府及部门聘请律师33人作为法律顾问,全年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可行性论证与合法性审查事项55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73份;参与重大项目谈判和重要合同审查,审查各类合同、协议192个;参与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6件;富宁县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机制,努力提升行政决策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制定印发《富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富宁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制度》等一系列政府决策程序制度以及《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确立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与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科学、合理地界定政府及各工作部门的行政决策权,推进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执法公信力不断增强。一是加快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对文化旅游、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5个领域进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二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砚山县按照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要求,同步推进行政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及乡镇综合执法改革,核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人员编制(锁定编制357名,实有人数250人)及乡镇所属事业单位综合执法编制(46名);认真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组织11个乡镇和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分管领导、业务骨干及各乡镇司法所所长共计80余人进行集中培训,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打下基础。文山市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及文山市政务网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资格。便民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编制并公示了行政执法流程图、办事指南,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推动事后公示,将处罚结果上传系统平台,接受群众监督。
(四)强化监督责任,确保有权必有责。两县一市及州直部门强化监督责任,确保权责有效运行。一是健全行政权力运行制约,落实公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风险、防止利益冲突等要求,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如州文化旅游局建立了行政执法工作制度体系,以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确保制度全面落实。建立文化市场执法管理制度,包括学习、培训、廉政等内部管理制度17项,《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制度》《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执法管理制度22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了实施办法和落实清单,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并汇编成行政执法工作手册;二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思想认识,自觉接受监督。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组织8人分别参加两次州人大常委会相关会议旁听,现场听取立法机关审议地方法规的全过程;接受州人大、州政协对食品安全和药品监管、“放管服”改革的3次视察监督;承办州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3件;严格执行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接受询问与质询等制度,及时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支持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审理行政案件,严格认真办理及回复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司法、检察建议。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年来,文山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较大成效,但调研中也发现一些不足和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有差距。存在处理法治建设与发展经济的关系时,重经济建设和业务工作,轻法治建设,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和发挥职能作用不到位。少数领导干部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不强,依法决策、依法履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有待加强。一是部分县(市)及州属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差距,存在公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全过程记录不规范不齐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全面进行法制审核;二是有的部门及乡镇人民政府全年无行政处罚案件,履职不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体制不顺,执法装备不足;三是行政执法中重实体、轻程序的现象较为普遍;四是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依法文明执法重视不够,存在随意执法的情况,行政执法案件认定事实表述简单、执法文书制作不规范;五是部分领导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认识不足,单位机构改革后执法主体发生变化及执法人员证件过期后,没有及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导致有执法人员持过期证件进行执法现象。
(三)基层人民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有待加强。一是未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专兼职法制审核工作人员。所调研的3个县(市)的乡镇人民政府均未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及明确专兼职法制审核工作人员,导致部分乡镇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无法制审查意见;二是乡镇人民政府在行政执法方面,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履职不到位的现象。
(四)行政应诉、法治宣传等工作存在不足。县(市)、州级单位之间工作开展不平衡。如行政应诉方面,有的县(市)和州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渐成常态,出庭应诉率达到100%,而有的县和州级部门执行较差,出庭应诉率不到30%。在法治宣传教育学法用法方面,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企、事业单位开展较好,乡村、非公企业仍然存在人员组织难、时间安排难、学法理解难“三难”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2020年是基本实现法治政府目标的收官之年,法治政府建设任务更为迫切,结合调研了解到的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真正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州委有关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围绕《文山州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对标对表,精准施策,加强统筹协调,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如期实现。
(二)进一步加强领导,扎实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促进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加强对各部门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及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对不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执法职权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监督,督促整改;高度重视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工作,建立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管理机制,切实督促行政执法部门提高参考率合格率;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及时查办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违法案件。
(三)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各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推进力度,补齐乡镇(街道)法治政府建设短板,提高乡镇领导依法行政意识,稳步推动乡镇人民政府的法治政府建设,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向基层延伸。
(四)进一步加强指导,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加强对全州各县(市)及执法部门的指导力度,认真分析在建设法治政府进程中存在的短板,加大行政部门改革力度,优化人员结构,培养法治意识,建立完善激励体制机制,充分激发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使全州法治政府建设在2020年圆满收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