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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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建议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意见建议
本站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的决策部署,根据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州人大常委会起草了《关于建立州人民政府向州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是党中央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实现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党中央坚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州委、州人民政府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符合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人民群众期待,对于增加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公信力,对于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管好人民共同财富、加强人大监督职能,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为使《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符合实际,便于操作,州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各县(市)人大常委会、财政局的意见建议,现正在征求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常委会各工委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州审计局、州财政局和州人大常委会财经专家的意见。下步,州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将综合各方提出的意见建议,对《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作进一步的修改和完善,尽快完成《实施意见(送审稿)》,报州人大常委会党组审查后按程序上报。(彭录开)